依据《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》,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,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。
山东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“乙类传染病、采取甲类管理”的要求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防控责任,实行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,第一时间摸排、发现、严控传染源,阻断潜在的传播途径,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,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。

登录济宁网客户端,分享美好心情
4人点赞
阅读全文  

阅读 455   评论 0

精选留言
写留言
精彩推荐
打开济宁网,查看更多精彩内容
提示信息

Ps:啊哦~只能在客户端里面玩哦~

提示信息